道教的終極關懷-死而不亡(一)

   司馬遷在《漢書藝文志》說:「道家出自史官」,在道教諸多特性中,最大的特色就是堅持生命不死,是最為尊重生命價值的宗教之一。世界各宗教都告訴世人「人從哪裡來,該往哪裡去」,終極都在講死生,且直接給信徒認同方向,給生命的價值下了明確標準。

  《周易繫辭傳》說:「原始反終,故知死生之說。精氣為物,遊魂為變,是故知鬼神之情狀。」在道教生命觀中,確認一個生命體是由「精」、「氣」、「神」組成;精來自父母的精血;氣與神來自北斗本命星座的陽氣與地下的陰氣,化生三魂七魄,魂魄合而為命,附體則人生,離體則人亡。七魄則係不同年份來自五岳之陰氣所化,三魂來自北斗本命星座之陽氣所化生,子年生人屬貪狼星,丑、亥生人屬巨門星,寅、戌年生屬祿存星,卯、酉生人屬文曲星,辰、申生人屬廉貞星,巳、未生人屬武曲星,而午年生者則屬破軍星。

   當生命體開始孕育時第一個月稱之為胞,第二個月稱之為胎,到了第三個月北斗星下降一股陽氣,化生三魂在胞胎之內叫做魂神或陽神,喜靜厭動,人若縱慾、勞累、過慮,三魂都會驚擾不安,甚至致病喪命,如慾望不興,清靜自守,都能健康壽考。懷孕到第四個月時,來自地下的陰氣,化生七魄投注於胞胎,七魄也叫做形魄與陰神,與神魂相合為命至九月可以氣滿而能聲,十月降世成為一個生命體。

  《春雨逸響》云:「人之初生以七日為臘,人之初死以七日為忌。一臘而一魄成,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具矣;一忌而一魂散,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魂泯矣。」在道教生死觀中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,氣者聚則為神,魄散仍為氣,故以法事而凝其神。認為生命體的結束首先斷氣,繼而整體活動機能停止運作;在斷氣之後,每逢七日散去一魄,魄散則氣散,不復凝聚,但此時生命並未結束,可以通過大道之力使魂靜魄凝,受煉更生而昇天界。

   生命得知不易,而且只有一次活命的機會,是以道教主張貴命重生、長生久視,重視現有世界,「不允許世人放棄生命尋求解脫」,希望每個人透過存思、存神、內觀、守一、導引、吐納來練氣結丹,進而達到榮衛體能、神形具妙,再配合濟世利物的功果,進而登仙得道保存永久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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